第317章 桉树蜜和澳洲野狗(1 / 1)

此时,陆奇并不知道。

屏幕前,一堆人正以震惊的目光,怀疑的打量着他。

有人怀疑他的国籍。

有人,怀疑他的年龄。

十八世纪,因为欧洲人到这里殖民,将澳洲土著赶离了他们的家园。

所以,澳洲土著,对于白人很是仇视。

被迫离开家园,搬进澳洲内陆的他们,基本不存在和现代文明交流的情况。

这些隐秘的知识,澳大利亚的许多本地人都不知道。

没个十几年的研究,绝不可能,对澳洲土著的文化了解得这么清楚,透彻!

这个华夏主播,是怎么知道的?

他,真的只有二十来岁?!

……

这里有石块垒成的墙壁,地面还有打磨光滑的石板。

如果是夜晚,用来作为休息的地方相当不错。

不过,现在。

陆奇并没有打算在这里停留。

喝了一口水,站起身。

陆奇淡淡一笑。

“休息够了,我们继续出发。”

走过澳洲土著长满青草的房屋旧址。

一边前行,陆奇一边细心留意周围环境。

澳洲土著的文化知识,不过是休息的时候,顺便跟观众们科普一下。

陆奇在意的。

是发现澳洲土著旧址,这背后存在的意义。

澳洲土著既然曾经在这里生存,说明这个地方,肯定有满足他们生存的条件。

食物和水。

虽然,如今部落迁徙了。

不过,对于陆奇而言,影响不大。

他不是一个部落,只是一个人。

在这里。

找到满足一个人生存的食物,应该不是问题。

在一株长满金色花朵的植物前,陆奇停下了脚步。

“很漂亮吧。”

“这是澳大利亚的国花,金合欢,也叫夜合花,消息花。”

“澳洲土著喜欢将住所搭建在桉树和金合欢附近。”

“桉树生长速度极快,它们的树干、树叶,对澳洲土著来说,是用来搭建住所的很好材料。”

“而金合欢,这种金色漂亮的花朵,除了观赏以外,对澳洲土著来说,它们还有治疗外伤的作用。

澳洲土著,会用它来治疗毒蛇的咬伤。”

澳洲土著,用金合欢来治疗毒蛇咬伤。

不过,对于陆奇来说,他并不需要。

走过金合欢。

半个小时后,陆奇在一棵桉树下停了下来。

“这是桉树,国外又叫尤加利树,这几天我搭建的帐篷,都是用它们的树叶搭建的。”

“和金合欢一样,桉树也是澳大利亚的国树。”

说着,陆奇眯着眼睛,朝桉树上看去。

只见,距离地面十米的树杈上,挂着一窝蜂窝。

“卧槽,马蜂窝?”

“笑死,这明明是蜜蜂窝!”

“哈哈哈,不会有人连马蜂窝和蜜蜂窝分辨不出来吧。

马蜂窝通常是倒置的宝塔状,或者是球形蜂巢状。

而蜜蜂窝是垂直于地面的饼状,看到上面有许多六边形的小格没有,这是蜜蜂窝!”

看见这窝蜂窝,直播间观众开始为是蜜蜂窝还是马蜂争辩。

有人当即指出了马蜂窝和蜜蜂窝的区别。

一时没有辨认出来的观众,也不恼。

偷偷学了一波知识的同时,表示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此时,看见陆奇打量着这窝蜜蜂,观众有些吃惊。

“主播不会是打上这窝马蜂,呸,蜜蜂的主意了吧?”

“奇哥,这是想吃蜂蜜了?”

“奇哥,劝你三思……要被蜜蜂蛰一下,那可不好受。”

“奇哥要不还是算了吧,为了一口吃的,没必要。”

许多人纷纷劝道。

没错,这是一窝蜜蜂。

在桉树上发现蜜蜂窝,陆奇倒不意外。

桉树花期很长,是优质的蜜源植物。

因此,蜜流量也大。

蜜蜂采集这种带有特殊芬芳的花粉后,酿造出蕴含桉树生命力精华的桉树蜜。

遍地桉树的澳大利亚,是桉树蜜最大的出口国。

除了营养丰富,容易被人体吸收以外。

这种琥珀色的桉树蜜,质感黏稠,口感柔和细腻。

气味和其他类型蜂蜜也有区别,桉醇味较重,带有独特的桉树花香味。

说实话,陆奇也有些意动。

不过考虑了一下。

陆奇摇摇头。

“大家可能不知道,这个季节,正是蜜蜂繁殖的季节,处于繁殖期时的蜜蜂警惕性很高!

而且十分暴躁,凶猛易怒。

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冒这个险为好。”

“哈哈哈,奇哥也有怕的时候。”

“我还以为战胜这里的毒蛇,奇哥已经无敌了,万万没想到,碰上一窝蜜蜂,奇哥竟然怂了?”

“你敢信?反正我是不信(斜眼)”

“壮哉我大蜜蜂,牛批!”

“原来,蜜蜂是奇哥的弱点,终于被我发现了!”

“懂了,马上安排!”

“你们难道不觉得,奇哥可能是怕脸被蜜蜂蛰,从而影响他英俊帅气的容貌而已吗?”

“楼上真相帝!”

“奇哥,这我就得说你两句了,脸蛋,能比吃上一口香甜滑腻的蜂蜜重要?”

“……”

陆奇:“……”

调皮了啊你们!

我陆某人是怕蜜蜂蛰吗?

我其实……

还真有点怕。

当然,承认怕蜜蜂,这没什么丢脸的。

“大家应该知道,蜜蜂屁股的毒刺有倒钩刺,蛰人后,毒刺常会留在皮肤里面。”

“而毒刺上带有的气味,对于蜜蜂来说,是一种攻击的信息。

如果不及时将毒刺拔出来的话,会给蜜蜂留下攻击的讯息,从而导致蜜蜂再度蛰人。”

“所以,这桉树蜂蜜……主播,有机会再尝尝吧。”

如果是稍低一些的蜜蜂窝,陆奇或许还有想法。

可惜,蜂窝太高。

十米高的树杈,他的那些方法,都用不上。

而且,还得爬上去摘才行。

到时候激怒蜜蜂,被群起而攻,想跑都没地方跑。

想象一下,抱着树干,被一大群蜜蜂围殴的场景。

陆奇情不自禁摸了一下自己英俊帅气的脸,打了个冷颤。

虽说,他也好奇桉树蜜是什么味道。

不过,为了一口蜂蜜,被蜜蜂蛰。

这多多少少,有点得不偿失了。

还不如抓两条蛇、抓只兔子、或者抓只袋鼠来得轻松。

所以,没必要,真没必要。

“好了,我们继续走吧。”

最后,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蜂窝。

陆奇拿起棍子,继续前行。

“呃,出来得真不是时候,估计得等到下午才能找到吃的了。”

现在是中午,太阳正毒。

兔子也好,蛇也好,这种情况下,基本都不会出来。

估计都藏在草丛里休息。

也只好,继续赶路了。

下午三点,陆奇爬上了一座小山坡。

目光远眺。

他连忙身子一低,屏气凝神。

“喔喔喔~~食物来了,奇哥冲呀!”

“上帝保佑,这群凶猛的动物不会发现他!”

“偶买噶,华夏小子危险了,快离开这里……”

“GG思密达,你华夏的主播要完了!”

“哟西~~”

“???”

“???”

“奇哥,到你表现的时候了!”

“给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家伙,露一手!”

前方,距离大约两三百米的草原上。

有几只野狗在灌木丛底下,悠哉悠哉乘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