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少年心性,才有一见如故(1 / 1)

血剑酆都 金口书生 567 字 2024-11-14

白小七在雷家住了两天,武林大会终于将要召开。在这两天的时间里,雷庆安又来找过白小七两次,可到头来也没能如他一开始说的那样,引荐白小七给他父亲认识。

雷庆安为此,不知跟白小七说了多少次抱歉。白小七在府中的吃食,皆是雷庆安遣雷缪专门送来,为的就是不让白小七自觉受了怠慢。

好在白小七对此也不在意,或者说白小七甚至觉得,雷希贤最好不要接见他,这样一来便证明雷家对他并不看重,他也就不用在武林大会上表明立场之类的了。

可惜,他白小七没想到的是,在武林大会当天只要是坐在雷家的席位里,就已经算是表明了立场了。

几天里白小七仍是练剑、看书,而灵霄对此也都已经习惯,不再会对读书的白小七冷嘲热讽。当然,也有可能是灵霄已经腻歪了,毕竟白小七从来都不会对她的嘲讽作出反应。

除了雷庆安以外,雷庆宇也来找过白小七一次。但是那满头白发的雷庆宇看着白小七,只是不停挠着自己的脖颈,半天也没说话。等到白小七想要说些什么来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的时候,雷庆宇却忽然起身,扭头就走,只留下了一头雾水的小秀才。

因此白小七对雷家印象也比较一般,只不过出于为客之礼,才没有在武林大会召开之前离开雷家。

这一日天色清朗,白小七又在雷府上住了两天,实在是闲的发慌。于是问清了仆人,城里哪有听书喝茶的地方,便背着灵霄剑出了门。

从小到大白小七的爱好不多,除了看书以外,听说书先生讲些英雄故事也算得上一个,这也是他能这么快接受“江湖中人”身份的原因之一。

偌大的奉贤城,说书先生自然不少,比较出名的有这么三个——城东醉仙楼里擅讲三国的“快嘴”李红签,城北十丈红里以讲情色故事闻名的齐胡子,再就是刘家特意为了自家宾客们请到茗薇楼里的“书圣”上官晴。

当然,这个“书圣”乃指“说书之圣”。上官晴本无定所,四处游历以说书为生,只是他说的书无论节奏技法都巧妙无比,端得是引人入胜,久而久之便得了书圣的名号。前些日子刘玄机听说上官晴路过奉贤城,于是赶紧将他请进了茗薇楼。

上官晴虽然入楼,却也与刘玄机约定仅仅在此说书十五天,等到一部《七义传》讲完,他便离去。

江湖客多是粗人,大抵爱听些侠义故事,因此上官晴在茗薇楼开书的消息一经传出,少不了有许多人专程去听。这几天里只要上官晴开讲,茗薇楼下定然是水泄不通。

白小七虽有心一睹书圣风采,但也知道刘家和雷家现在势如水火,他作为雷家的客人无论如何也不该去刘家包下的茗薇楼里听书。而白小七作为一介书生,当然也不会对淫词滥调感兴趣,所以说只剩下了城东醉仙楼这一个选择。

刚来到醉仙楼外,就听见里面传出快嘴李红签的声音,在门口听了两句白小七便辨认出这一段该是长坂坡上赵子龙单骑救主,正是白小七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