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许去郊外的下等民家里买了一只肥硕的变异红锦鸡,用绳子绑好牵在身后。
既然比赛限制宽松,连emp手雷这种相当具有针对性的武器都可以使用,那自己带一只鸡不过分吧?
那到时候自己在场上提前殴打红锦鸡,让符文叠满属性翻倍也不过分吧?
林知许亲切地称呼这只长相漂亮的红锦鸡为“坤坤”,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打起来更有感觉。
林知许笑容满面地牵着坤坤走在路上,耳边突然传来刺破空气的爆响。
他眼神一凌,身体机能瞬间就被完全调动,但在这一刹那,他却没有感知到任何杀意。
“难道是这一枪打偏了?”
印证着林知许的想法,身边的土地扬起了黄蒙蒙的沙尘,随着沙尘散去,“坤坤”已经躺在血泊之中,鸡胸被打的糜烂。
“尼玛!我的鸡。”
林知许通过弹孔的角度瞬间判断出了枪手的位置,并在一秒钟以内锁定了目标。
枪手身穿宽大衣袍,黄沙般的粗布层层叠放在他的身上,脸部被遮住一半,只留出一对灼灼逼人的明亮眼睛。
他把狙击枪抱在怀里,眼神带有笑意地看着林知许。
“有病啊。”林知许嘀咕着,撸起袖子就要给他点教训。
可那狙击手却不给林知许这个机会,从身上掏出一个袋子就隔空丢出,同时嘴里还说着:
“我知道你们城里人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