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在回想往事的时候,都会在自己的青春岁月里留下很多的回忆与足迹。有的是伤感,有的是后悔,有的是快乐,而陈辉要在自己的青春里,写下一步一步的小说,用来让所有的读者和自己一起祭奠这份青春。
估计这就是文艺青年的通病吧,总想把自己的商城之感,怀秋之恋。一一记录下来,让认识的不认识的。相熟的,或者不熟的人一起来欣赏,一起评论。然后让所有人都记得曾经在这段历史里,有这么一个人叫做陈辉,他在这段青春里。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一转眼间就来到了高考。陈辉也写了很多。这本小说,已经满10万字了,三个月写了10万字,晨会已经很满意了。因为他要手写,手写很慢,虽然刚开始一天能更万字,那是靠爱发电,一段兴趣过了之后,就34天才更新一次,有的时候甚至一星期才去动笔写一篇。
这会儿陈辉知道了,原来写小说很不容易的,尤其是在自己单机的情况下,全屏按键,没有读者去评论,没有读者来看你,更不会有读者去给你投推荐票,每天你看。作家后台,就会发现,没有点击量,没有推荐票更没有收藏,什么数据都不会动,只有自己每天一张一张的上传,然后,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娱自乐。
每次写完一张之后,陈辉都感觉自己的文笔很好,感觉自己的故事很精彩,男主或者女主的感情互动,以及男配女配中间的推动作用,以及明暗线的交替,来层层推进这个故事,都觉得自己运用的很好,而且每次上传他都通读两三遍才去上传,把错别字,或者用错的标点符号都11的改过。
以免有读者会以这点小毛病来挑他的错,然后弃书不看,可是他都是想多了,这届的读者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