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这是要完了吗?(1 / 1)

我成了海岛王 海江洋 389 字 11个月前

王隽决定不杀狼崽了。

而且他好像下不了手。

是的,他可以杀死两个男人而心安理得,但是要杀死这只狼崽,还真有点困难。

王隽决定救它一命,直到自己回归现代社会。

他把狼崽丢进用来当布袋用的长裤的其中一只裤筒里,把长裤绑在背包上。

然后,王隽一手拿着手枪,一手拖着公狼往小溪走去。

公狼有点重,王隽估计有七八十斤。

他感觉有点吃力。

怎么,自己有这么娇气的吗?

或许是感冒影响了体力吧,没事的,出出汗,感冒便会好的。

到了溪边,王隽取下背包,放在岸上。脱掉鞋,圈起裤腿,下到溪里,用那把锋利的匕首剖开了狼的肚子,把里面的内脏取出统统扔掉,把狼皮剥了,切下两只后腿,用芭蕉叶包住,拿茅草绑了。

然后,上了岸,穿上鞋,背上包。

他将剩余的狼肉放进了树上的“巢”里。

放上去的目的就是留下后手,万一没吃的了,可以折回来吃狼肉。当然前提是狼肉还在,还能吃。

一通折腾下来,太阳已经爬高,王隽感觉自己好像有点虚,手脚有点打抖。

该是早饭的时间了,可是感觉肚子并不饿。这应当是感冒的缘故。

不管想不想吃,都应当吃一些什么。

他想起溪旁的芭蕉,上面结有果实。芭蕉虽然看上去还泛青,不是很熟,但应该可以吃了。于是他折回采了一些芭蕉,剥开皮,尝了尝。大致上已经熟了,但口感青涩。

因为口感差,王隽吃了两根就不吃了,算是打发了肚子。

丛林里能吃的水果还是不少的,所以他也没有切下芭蕉,带上一些。

于是,王隽继续上路。

因为出现了老虎,王隽行走得小心翼翼。

他感觉比平时走得慢、吃力。这样走了大约二三个小时,来到了一处杂草丛生的开阔地,长着大片一人多高的茅草和灌木从。

王隽心里打起了鼓。

这样的地形,视线极差。

据说,老虎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