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这么大,何处是我家?
我再一次有了这个悲怜的想法,上一次走在街头这样想,那还是后妈领着后姐嫁来我家的时候,那一天我永远不会忘记刘琪梳着小辫子在我家东张西望的场景。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是近七年,我从十岁的孩童成为了一个十七岁的男生,但我还不够男人,否则也不会遭来沈杰的不可原谅和周若琳的各种欺负。
家,我是不想现在回去,只能独自走在街头随着人流茫无目的的穿行。哪里人多,我就往哪里走,那样证明我好像还活着。
不知不觉之中,我来到了市政广场,要过春节的广场人流如织,我好不容易找了个空椅子坐下,一双眼睛在人群中百无聊赖的搜索着,我自己都不知道想要看啥。
“喂,周剑!”
让我想不到的是目光所到之处,居然遇到了熟人,她拉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朝我笑眯眯的走过来。
“赖茜!”我起身打着招呼,还真是无巧不成书了,居然在市政广场遇到了借给我五百元的文艺委员。
赖茜笑得很甜,问我为什么来市政广场还是一个人来的。我只好扯淡说恰好经过走累了所以随便坐坐。赖茜就把拉着的小女孩介绍给我,说是她小伯父的女孩,叫做乐乐。
乐乐!
还真是人如其名,小女孩长得可欢乐了,和她堂姐笑起来的时候一样脸上有两个小酒窝,乐乐拽着赖茜的手躲在身后,朝我扮个鬼脸突然问我:“哥哥,你是我姐姐的男朋友吗?”
卧槽!
还真是快人快语啊!哦不,应该说是童言无忌,乐乐的问话让我和赖茜的脸同时红了,赖茜轻轻的打了乐乐一个小嘴巴,说你真是顽皮,我和这位哥哥只是同学而已。
乐乐鬼笑,这个才多大的女孩子就像个成年人一般的鬼精灵,她躲避到我身后,对着她堂姐笑:“姐姐骗人,电视上都有演的,只有男女朋友见面才脸红。”
赖茜的脸更加红,可她红脸的时候可好看了,我甚至那会儿居然忘记了这几天一切的不如意,就那么痴呆的看着赖茜,半晌都没有说一句话。
“好了乐乐,你再瞎说我真打你。”赖茜急了,她一边唬着堂妹,一边给我歉意的笑着说别介意,小孩子说话不经过大脑。
哪知道,乐乐抢口说道:“胡说八道,谁说小孩子说话不经过大脑,我大脑可发达了,我爸爸说我都可以参加五年级的学生考试了呢。”
乐乐很得意的挺着胸膛,赖茜只好无奈的耸耸肩笑,我伸手抚摸着小女孩的头发,对于这个可爱的女娃娃我是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