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在江侃面前别总一副风骚模样(1 / 1)

村花盛开 张而而 1245 字 7个月前

一方面,这样一来,我可以在黎琛眼皮子底下光明正大地接近江侃,另一方面,如果真像蒋天泽说的,这几年江侃一直在私底下按兵布阵,那么金蓝依这个身份可以帮我多多少少得到些黎琛这边的内幕消息。

万一哪天,黎琛要对江侃动手,我也能提前给江侃报个信。

这五年来的相处,让我越发看不透蒋天泽。在我还没有证实自己的猜想前,这些想法,我还不敢向蒋天泽坦白。

到底是敌是友,我会自己找出答案。

阔别五年,第一次踏上S城的土地时,我有一瞬间的失神。我的圆圆今年四岁了,她和江侃,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微凉的手指摩挲着身份证上“金蓝依”三个小字,我逐渐清醒过来:开始了,从这一刻起,金蓝依就是我,我就是金蓝依——演员嘛,信念感是自己给的。

我和江侃的第一次会面,是黎琛他们设计好的。那是在一个酒会上,他们就是知道江侃会去,才把我送进去的。否则,以金蓝依这拿不出手的十八线小网红的身份,如何能拿到这场酒会的邀请函。

来见江侃之前,我早已见过了黎琛。我对这个人的恐惧,是生理性的,不是鼓足了勇气就能抹掉的。黎琛这人狡猾得很,但凡在他面前露出一点马脚,我就别想活着出去了。

这些,我早就知道,来之前也做足了准备——心理的,还有物质的。

心理的,就不用说了,自然是破罐子破摔的勇气;物质的么,就是我口袋里偷偷备下的毒药。兜兜转转,又走上了生不由己的道,可这死得能握在自己手上。

兴许是想开了,我的第一场戏发挥得很好,成功骗过了黎琛。但黎琛这个人向来狡猾多疑,临行前,他猝不及防扔给那名叫虎头的男人一个眼神,见状,虎头马上抓住我,将我锢在沙发上在我胳膊上打了一针。

“琛......琛哥,您这是做什么呀?”我惊得花容失色,顺势表演了一段金蓝依式的大喊大叫,“我我,我是不是快死了?不要,不要给我打毒品,我好怕......琛哥......”

闻言,黎琛走过来,蹲在我面前,轻佻地捏住我的下巴,笑眯眯地说道;“你以后可是咱们浮生的王牌,琛哥怎么舍得伤害你呀?刚刚注射进去的,是一个追踪器,当然,还有窃听的功能,所以妹妹要好好干,不能耍心机哦。”

一瞬间,我的血液仿佛凝固了,不用看我也知道,我的脸色很难看。

“你也别怪琛哥做事谨慎,毕竟手下养着这么多兄弟呢,不谨慎点不行啊,你说呢?”黎琛笑道,语气云淡风轻。

“是。”我怯怯道。

见状,黎琛总算满意地点了点头。就在我以为他要起身离开的时候,他突然从桌上拿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转头看向我。

“琛哥!”蒋天泽开口道。

闻言,黎琛挑眉看向蒋天泽,开头道:“阿泽什么时候也这样沉不住气了?啊?”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黎琛,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心里一边这么诅咒着,面上却还是很敬业地表演着,“琛哥,琛哥,不要啊琛哥,蓝依一定好好做事,不要杀我啊,琛哥......”

见状,黎琛勾唇笑了笑,转而伸手在我肩上拿起一缕头发,不假思索地用刀子削下一截,抬手递给了虎头。虎头结果那缕头发,转身走了出去。

难道是要,用我的头发和什么人做个DNA对比?我的心瞬间又凉了个通透......

愣怔中,黎琛忽而轻笑出声,“吓着你了吧?没事了,你回去吧,下周虎头会安排你参加一个酒会,江侃会去,你的任务就是勾搭上江侃,不管用什么方法。”

“你的优势和劣势,都很明显。优势不用说了,就是你这张人造脸。劣势嘛,”黎琛用右手食指指了指脑袋,“这里,遇到事多动动这里。”

呵,这是在黑人家金蓝依的智商吗?

我干笑着点了点头,姿态无比卑微做作。

黎琛摆摆手让我离开,却在我转身那一瞬间,又喊住了我,一本正经地补了句:“在江侃面前别总一副风骚模样,当年的张钇锶,可是个冷艳美人。”

呵,这是在变相夸我吗?我谢谢你啊!!

“是,是,您说得对。”我头点得像捣蒜,唯唯诺诺地说道。

“下去吧,工资会有人打你卡上。”黎琛的语气里已有些不耐。

闻言,我忙颤颤巍巍地退了出来。

从浮生里出来,到了出租车上,我的身子一下子软了下来——仿佛刚刚鼓起的勇气,一下子被抽干了。

我用手捂住嘴,不敢哭出声来。因为我知道,我现在说的每一句话,可能都在别人的监听之下。

我回到金蓝依的住处,静静地躺了下来。朦朦胧胧快睡着之际,我的脑海中又闪过了黎琛的面孔,顿时惊出一身冷汗。我坐在床边,想了想,翻墙倒柜找出一卷透明胶带出来,用剪刀剪下一截,自虐般贴到了嘴巴上。

说梦话也不行,万一,我睡觉了喊了不该喊的人,说了不该说的话,就完了。尤其是圆圆,万一我喊了圆圆的名字......光想想就是一身冷汗。

已经五年多没有参加过酒会了,想想,心里还挺怵的。以前的我,向来不喜浓妆,无论是参加酒会还是出席典礼,都是淡妆打扮。但这位金蓝依小姐就不一样了,只要出门就是浓妆,用她的话讲,妆越浓,五官和我越靠近。

所以,来之前,我给自己画了个金蓝依式的大浓妆——这个技巧,还是金蓝依本人手把手交给我的。我在云南那会儿,得练了不下百遍。现在一上手,效果还不错。

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在荧屏上,已经足够让观众忘了你。

如果你死得轰轰烈烈些,像捐个眼角膜,或者公开自杀,那样观众忘得可能会慢些。像我这种死得毫无新意,甚至略显窝囊的,实在没什么纪念价值。

傍晚下楼买了些食材和生活用品回来,愣是没有一个人认出我来,最好的,也不过说了句“你长得和张钇锶有点像。”

重点是,说完这句话,那大婶似乎觉得说我像个死人有些不妥,马上一脸歉意地笑了笑,完了还很自觉地多给了我一根黄瓜赔罪。

我看着那根黄瓜,哭笑不得,然后痛痛快快地接受了——白给的,干嘛不要。

金蓝依的为人不怎么样,酒肉朋友一堆,但真正交心的朋友不多。也亏了她朋友少,倒省得我费力应酬了。

我早早地便被黎琛的人送到了酒会上,虎头将我送到门口,临走时,还特地摇下车门轻浮地扔来一记飞吻,“妹妹好运啊。”

飞你大爷的吻!